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历史背景追根溯源,沈阳院的雏形是早在1914年“抚顺炭矿株式会社”在建煤气发电所时内设的一个化学分析室,该分析室于1929年独立为工业局研究所,后改为抚顺炭矿研究所
1946年国民党政府接管抚顺后,改名为抚顺矿务局研究所
1948年,随着抚顺的解放,人民政府接收了抚顺矿务局研究所
1953年,抚顺矿务局研究所分成“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和“石油管理总局抚顺研究所”两个单位,同年6月,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划归中央煤炭管理总局领导,作为新中国最早的煤矿安全专业研究机构,专门从事煤矿安全研究工作
1956年,在原抚顺煤矿安全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煤炭工业部抚顺煤炭科学研究院
1962年后,先后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研究所、辽宁省煤炭研究所
至1988年,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沈阳院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一起,于1999年整体转制为国资委属下的大型科技型企业,并以独立法人身份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完成了企业法人的注册,至2008年,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统一规划下,更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并在抚顺经济开发区进行了重新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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