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精神文化院训“格物致知”一词出自中国儒家经典《礼记·大学》
格,至也
物,犹事也
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
理解: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理清探明;致知,就是要把握事物的本来面目,为决策提供依据
“弘道”语出《论语·卫灵公十五》:“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就是人要对“道”发扬光大,讲道明理,顺应自然规律,谋求和谐发展
“养正”语出《易经·蒙》:“蒙以养正,圣功也”,指的是人要培养健康的心理及行为,培育正气
研究院选取寓意深厚的“格物致知、弘道养正”作为院训,契合研究院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也是研究院风格和境界的高度概括,表达了研究院志存高远、求真务实、探索真理、寻求和谐、弘扬正气之追求
研究宗旨研究院秉持“格物致知、弘道养正”的院训理念,以“为政府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宗旨,为政府部门、企业、各类社会团体提供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流通与消费等领域的理论与政策、市场与战略等方面的决策咨询服务,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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