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研究所基本职能职责

区域经济研究所基本职能职责1、宣传和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区域经济研究所在政府与政府、企业与政府间、企业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到上传发展佳绩、下达政府声音、促进社会团结、推动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基本职能

2、组织相关政府经济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领导、行业专家及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地开展区域经济的调研活动

选择经济增长较快的地区和较为贫困的地区开展调研,建立帮扶地区关系,为其提供引资、政府协调、法律咨询等服务

3、联合国家有关部委、政策研究机构、经济决策机构共同开展调研活动,向政府出台政策提供各方面的建议

4、出版具有指导性、服务性、理论性的内刊;办好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网站;建立交流平台、传达政府声音

5、根据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的职能和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有利于国家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调研工作;承办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及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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