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知识创新
(二)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
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方针、规划,拟定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表彰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和科普工作者
(三)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与港、澳、台科技界的交往与联系;加强与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流与联系
(五)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六)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
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所属市级学会的业务管理、监督,对县(市)、区和基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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