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纺织工程学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纺织工程学会
第二条:本会由北京市纺织工业局于1959年发起成立,是经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宗旨:团结广大纺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建立科学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社会主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振兴北京纺织事业,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为繁荣和发展纺织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本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本会接受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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