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学会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其他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医学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开展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科学技术,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五、开展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
六、依法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
七、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发展同国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促进国际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八、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和资格评审认证,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评价与论证工作
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
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九、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活动,举办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展览,大力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十、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
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
十一、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师的权益
开展为会员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十二、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十三、指导各省辖市医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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