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被国家认监委点名批评

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被国家认监委点名批评2005年,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在新的《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后,没有相应地增加专职教师人数,造成人员达不到要求,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监委)点名批评

以下为通报原文(节选):个别认证机构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对人员的要求,专职审核员严重不足

个别培训机构达不到《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中对于认证培训机构的基本要求(如应有4名专职教师、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等)

从各机构上报的材料看,以下机构达不到要求:厦门永续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创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大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中奶协(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奥世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珂玛认证培训有限公司、江苏九州认证有限公司(培训)等机构

另外,深圳市康达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天津佩美克管理科学研究中心、天津市长城认证培训中心、北京品士质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国宣环境管理培训中心、北京国环环境认证有限公司、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等机构在新的《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后,没有相应地增加专职教师人数,造成人员达不到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认监委将采取如下监管措施:国家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资质有明确的要求,凡已经获得批准的机构,不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限期予以补足;到期仍未满足的,将撤销相应的业务范围直至撤销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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