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十)决定终止事宜;(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每4年召开1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经理事会或者协会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
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协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协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50人,且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协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理事单位应在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二)理事应是理事单位的主要领导;(三)个人理事应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四)应热心协会工作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1人担任理事
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协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
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组织机构据2023年4月协会官网显示,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设有29个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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