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构职能1.理事会(1)审定和批准“中心”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2)审定和批准“中心”发展方向和规划;(3)审定和批准“中心”合并与分立、变更“中心”形式、转让股份、解散和清算方案;(4)批准“中心”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选
任命由依托单位推荐的中心正副主任,任命由中心主任提名的技术委员会主任及其成员;(5)审定“中心”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2.工程中心主任、副主任主任:中心主任由湖北工业大学推荐
副主任由武汉佳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及湖北工业大学推荐,由“中心”理事会任命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等事务,对理事会负责
(1)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2)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3)设置中心业务机构,选聘部门负责人;(4)负责实施理事会决策、决定;(5)向理事会汇报中心运转情况;(6)组织开展中心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活动;(7)组织实施开展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8)聘任和解聘下设机构的员工,决定员工的工资、奖励与处罚;(9)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中心理事会聘任,其它成员从依托单位及本行业、本地区知名专家中鳞选,“中心”理事会任命,学术委员会对主任负责
学术委员会职责与任务如下:(1)商议“中心”的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计划,为中心新技术开发技术建议或咨询;(2)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中心学术水平与工程技术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评审;(3)向“中心”提供本行业科技发展动态和新技术信息
4.下属部门(1)办公室: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负责文书、人才与档案管理,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和统一对外联系,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等
(2)研发部:根据计划,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开展生产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活动
(3)中试部:对中心开发的小试科研成果进行中试工艺研究
(4)外联部:收集分析国内外技术、市场需求信息,负责对外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有偿服务等洽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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