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矿物材料及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机制

纳米矿物材料及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机制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教育部工程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教育部工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工程中心的具体情况,特制工程中心运行管理条例,以确保工程中心建设、运行、开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教育部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和技术委员会评审制

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科学家中选聘组成,技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的学术领导机构,负责决定工程中心的科研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协调开放事宜,制定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审批开放基金申请,组织论文答辩及成果评价

技术委员会按照《技术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二、教育部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工程中心主任根据工程中心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工程中心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程中心主任工作会议、院室联席会议和工程中心委员会会议,制定政策以稳定工程中心的固定技术队伍及促进科研人员的流动和学科的相互渗透,努力吸收和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吸收有成就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来本工程中心工作,充实本工程中心的研究队伍

三、工程中心实行岗位聘任制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工程中心实际岗位设置需要进行

四、工程中心大型仪器管理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并组成研究指导小组,负责指导仪器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确保大型仪器高效、科学、有序的运行,构建高水平的实验研究平台

五、工程中心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工程中心接受国内外科研人员以客座研究人员的身份来工程中心工作

工程中心设立开放基金,资助在纳米矿物材料的基础研究课题

凡欲来工程中心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和申请本工程中心开放基金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可以按照本《工程中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办理基金申请和来本工程中心工作的具体手续

六、工程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工程中心的兼职教授、讲座教授或学术顾问,互派留学人员进行合作研究,联合培养人才

工程中心欢迎国内外科学家来工程中心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鼓励正在完成硕士、博士论文和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相当水平的青年科学工作者来中心工作

七、工程中心按照《教育部工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信息管理、定期统计结果并公布,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工程中心以简报、年报形式及利用工程中心网站向外界报告研究成果、反映学术动向、交流工程中心运行和管理经验,以促进工程中心工作的开展

八、工程中心内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全面开放”管理模式,即工程中心、分室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研究生管理实行导师责任制

在工程中心总的管理原则指导下,各分室根据其内部的实际需要,制订具体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九、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工程中心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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