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师学会理事会理事会由学会高级专家、政府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负责人、行业权威人士、社会知名人士、学会赞助机构等共同组成,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
理事会主要职责制定或修改学会章程;确定学会发展方向,审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筹划学会发展资金;审议学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建立学会与地方各部门的合作关系,为学会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条件;确定学会资产,决定学会资产的变更事宜;聘任或解聘学会会长,并根据学会会长的提名任命或解聘学会副会长和秘书长等;审定学会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并对会长进行年度考评;法律法规或学会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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