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机工程学会部门管理

重庆大学电机工程学会部门管理第十三条 社员要求:1) 热爱本社团,以社团为荣,积极参加社团建设,对社团有责任心,因为本社团是每一个成员的,社团利益和形象与大家息息相关

2) 平时努力学习,丰富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自身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

第十四条 管理层要求1) 熟悉本社团,有一定的组织能力;2) 思想积极向上,行为能起表率带头作用;3) 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听取会员意见,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公正无私、有奉献精神;4) 每位负责人都负有提升社员能力的职责

第十五条 社员权利1) 参与社团内部各学习项目的权力;2) 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力;3) 对社团部门工作各自部分的管理权力;4) 对社团社管理岗位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5) 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权力;6) 申请退出社团的权力;7) 会员在社团事务及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者可获得提拔机会;8) 社员有推荐新社员的权利

第十六条 社员义务1) 社员有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明道德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遵守本学会章程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的义务;2) 了解并理解分会各种理念、运行方式,尽职尽责地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加强团队交流协作的义务;3) 积极参与分会内部各培训学习及项目的义务;4) 综合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学会理念,树立并维护社团的良好声誉与形象的义务;5) 对分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义务;6) 与分会各成员建立交流与联系的义务

第十七条 社团成员资格取得程序:1) 每年9月集中纳新,通过网络及宣传海报发放纳新通知,介绍学会的运作模式和成员发展途径、申请方法和步骤的具体流程、报名表;2) 获取报名表后,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表后,将会得到面试通知;3) 面试中将对申请者的个人素养、团队意识、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最终筛选优秀成员

第十八条 部长、委员考核制度1) 部长、委员考核每月一次,考核成绩每月刷新,不累计

2) 委员由各部门部长进行考核评分,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进行考核评分

3) 评分分值最小单位为0.1分,相应的评分标准见附件一、附件二

4) 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各部门考核表(电子稿)须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交组织部

第十九条 干部增选制度1) 主席团成员增选时间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4-5月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8-9月份,各部门部长、“三下乡”活动中表现优秀者有资格参加主席团成员竞选

2) (副)部长增选时间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12月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4-5月份,委员考核学期平均分在前60%的委员有资格参加副部长竞选

3) 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自身情况确定1-2名(副)部长候选人,可通过自我推举、部长推荐、部门内部选拔等方式确定候选人,最后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长对候选人员进行考核,具体细节考核时通知

4) 新增选干部将有一个月的审查期,如果期间工作失职并造成较严重后果或工作态度散漫,主席团可以将其解聘,被解聘的干部若及时改正仍可参与下一轮干部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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