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学会机构设置

中国煤炭学会机构设置分支机构据2020年3月中国煤炭学会官网显示,学会有分支机构34个,基本涵盖了地质、采矿、洗选、装备、管理等全部与煤相关专业技术学科;指导全国21个省级煤炭学会开展业务工作

 分支机构青年工委计算机通讯史志工委煤矿运输学术期刊系统工程科普专委会选煤开采损害煤化工煤炭地质煤矿安全瓦斯地质环境保护矿井地质科技情报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煤矿建设钻探工程开采短壁机械化水力采煤煤炭装载岩石力学动力灾害矿山测量科普工委爆破煤层气煤矿机电露天开采自动化土地复垦省级煤炭学会(部分)河北省煤炭学会湖北省煤炭学会山西省煤炭学会湖南省煤炭学会黑龙江煤炭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学会江苏省煤炭学会重庆煤炭学会浙江省煤炭学会贵州省煤炭学会安徽省煤炭学会云南省煤炭学会福建省煤炭学会陕西省煤炭学会江西省煤炭学会甘肃省煤炭学会山东煤炭学会青海省煤炭学会河南省煤炭学会新疆自治区煤炭学会最高权力机构中国煤炭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审订和修改会费标准及会费管理办法;(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决定名誉职务和特邀职务的设立;(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筹集学会活动经费;(十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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