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照明学会组织会员截至2021年7月,中国照明学会有个人会员4000多名,其中高级会员600多名;团体会员1000多家
会员分类学会会员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学生会员、外籍会员)和单位会员
入会条件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该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该团体的意愿;(三)在该团体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普通会员:1.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照明事业的科技工作者;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照明事业一年以上,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照明事业二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照明事业三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照明事业五年以上,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科技工作者;3.从事照明科学与技术实际工作多年,有丰富实践经验或较大贡献者;4.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富有照明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和成果的管理人员
(五)高级会员凡学会普通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学会高级会员:1.曾任或现任学会理事,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及省、市照明学会正、副理事长,秘书长;2.具有高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从事照明工作的科技工作者;3.对照明事业有较大贡献的专家、学者或企业家;4.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照明工作二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照明工作三年以上,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照明工作六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或管理人员
(六)学生会员凡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从事与照明领域有关专业学习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为学生会员
学生会员学业期满,在未成为学会普通会员前,仍保持学生会员身份
(七)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
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八)单位会员凡与学会专业相关,具有一定科技力量的科研、生产、设计、教学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愿意与学会建立联系并能积极支持学会活动,均可申请为学会单位会员
入会程序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由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会员的权利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积极参加学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四)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二)完成学会所委托的工作;(三)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弘扬科学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该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退会说明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经学会提示或通知后一年内仍不改正的,视为自动退会,并及时予以公布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及时予以公布
个人会员触犯刑法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单位会员被撤销和注销登记的,其会籍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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