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机构设置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学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任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五)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六)审议决定学会团体的终止事宜;(七)审议决定学会团体的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选举和任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八)领导学会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学术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若干名组成

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组织机构据2023年4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共有40个分支机构(其中5个工作委员会、28个专业委员会、6个分会、1个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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