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运行管理方法 1、重点实验室实行学院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2、重点实验室主任由学院聘任

重点实验室主任的任职条件是:(1)科研水平较高的中青年专家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4)实验室主任任期为5年,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3、重点实验室实行课题组分别管理,重点实验室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规模一般不少于30人,由实验室主任根据需要进行聘任

重点实验室应按需设岗,按岗聘任,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

要积极聘请承担国家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人员进入重点实验室工作

4、重点实验室是进行学习和科学研究的场所,实验室所有研究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学术氛围

5、重点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本重点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在进入重点实验室前必须熟悉和遵守实验安全总则,了解所有实验室的整体布局

2、了解实验室水、电、气总开关的地方,了解消防器材(消火栓、灭火器等)、紧急急救箱、紧急淋洗器、洗眼装置等的位置、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安全通道

3、了解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设施的布局,主要仪器设备以及通风实验柜的位置、开关和安全使用方法

4、做化学实验期间必须穿实验服(过膝、长袖),戴防护镜或自己的近视眼镜(包括戴隐形眼镜者)

长发(过衣领)必须扎短或藏于帽内,不准穿拖鞋

5、.取用化学试剂必须小心,在使用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试剂(特别是有机试剂)之前,必须仔细阅读有关安全说明

产生危险和难闻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6、禁止在实验室内吃食品、喝水、咀嚼口香糖

实验后,吃饭前,必须洗手

7、实验后要将实验仪器清洗干净,关好水、电、气开关和做好清洁卫生

实验室备有公用手套供学生使用

8、一旦出现实验事故,如灼伤、化学试剂溅撒在皮肤上,应即时用药处理或立即用冷水冲洗,被污染的衣服要尽快脱掉

9、实验室所有的药品不得携带出室外

实验所用的易制毒化学药品必须严格登记,用剩的有毒药品要还给指导教师

10、任何有关实验安全问题,皆可询问指导老师

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即时处理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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