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朝鲜语学会第二章第五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朝鲜语名词术语规范(二)朝鲜语语法规范(三)朝汉双语研究(四)朝鲜语文教学研究(五)朝鲜语方言研究(六)组织召开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七)为政府有关部门语文工作决策,提供必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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