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合唱协会第二章

河南省合唱协会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 河南省合唱协会业务范围:(一)举办各种形式的合唱活动

《河南省合唱节》和《大河风合唱音乐会》是本协会的两大艺术品牌;(二)开展不同形式、层次和类别的合唱知识讲座

深入基层(学校、部队、工厂、企、事业单位)进行合唱知识辅导和音乐咨询,普及提高群众的合唱艺术欣赏和演唱水平;(三)开办合唱班、合唱指挥训练班,培养合唱指挥人才,合唱团骨干

(四)参与并积极配合各部门、机关厂矿、企业社团、农村、学校、部队等举办的地区性、全省性和各种合唱活动;(五)广泛与省内外合唱组织建立联系,促进学术、资料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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