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单位机构设置根据豫编(1996)2号文件,我所为省直正处级事业法人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6人
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责1. 办公室:职责:负责本所党务政务、综合协调、人事劳资、行政后勤、文明创建和岗位职责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负责本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和老干部工作目标的落实工作
2.基建考古办公室:职责:负责本所科研项目、科研规划管理工作,协调检查田野考古主动发掘和配合基建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考古发掘技工的管理工作
3.第一研究室:职责:负责商以前和相关项目的地下文物考古工作,承担上级和本所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配合基本建设的文物考古工作
4.第二研究室:职责:负责郑州、新郑、济源、三门峡、登封、西山6个工作站的文物考古和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和本所下达的科研项目
5.第三研究室:职责:负责周以后和相关项目的地下文物考古工作,承担上级和本所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配合基本建设的文物考古工作
6.科技考古室:职责:负责跨学科的文物保护与研究工作
7.部:职责:负责《华夏考古》的、出版、发行和科研成果的出版工作
8.计财科:职责:负责本所财务管理和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9. 资料室:职责:负责本所文物、文物资料的收藏管理和利用,以及图书资料的管理、供阅、信息服务等工作
10.技术室 :职责:负责所内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出土文物标本的技术处理和保护研究
11.物业管理科 :职责:负责所内行政后勤物资的供应、设备管理及维修保养
12.保卫科:职责:负责本所库藏文物、田野考古工地文物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以及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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