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学会主要职责

陕西省法学会主要职责组织全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参加省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省改革开放和法治陕西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参与全省地方性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参与全省行业性法治评估工作

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组织开展与省内外的法学交流活动,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参与法治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法学、法律资料

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

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积极作用

指导、协调团体会员和市级法学会的工作

履行主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

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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