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艺术学院专业设置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服饰设计与表演培养目标: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严格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力求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几方面综合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专业设计及教学与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质量、分析问题和解决专业设计问题的基本能力及专业创新精神,具备该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有从事该专业的业务工作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绘画、雕塑、动画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及综合素质,具有绘画艺术创作的基本能力
音乐表演、 器乐表演、 舞蹈编导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质,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该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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