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第三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第三章学部委员大会及学部主席团第八条 学部委员大会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的最高组织形式

一般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学部主席团主持

参加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主席、各学部主任和副主任、全体学部委员

第九条 学部委员大会的职能(一)审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工作报告;(二)制定和修订学部工作规章、条例;(三)选举学部委员;(四)选举主席团成员;(五)讨论重大学术问题,提出建议;(六)讨论、审议学部主席团提出的其他议题和议案

第十条 学部委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学部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由学部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设主席,主席由主席团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主席团设秘书长

秘书长可以从非学部委员中产生,列席主席团会议

第十一条 学部主席团的职能(一)决定召开并主持学部委员大会;(二)审议并决定学部委员大会的各项议案;(三)组织选举学部委员,审议增选学部委员选举结果;(四)审查和批准撤销、免去学部委员称号的决定;(五)讨论决定学部工作计划;(六)任免主席团秘书长;(七)研究决定学部的其他重要事项;(八)学部委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第十二条 学部主席团的重大决定和议案,需经院务会议批准

第十三条 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必要时,由主席团主席提议增加会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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