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学管理随着学院改革的深入发展,音乐学系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定位:以本科教学为基础,以研究生教学为重点,凸显研究、教学型系科地位
在继续保持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音乐作品分析等传统优势的前提下,恢复振兴音乐美学、东方音乐研究等学科优势,并提出拓展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世界音乐、流行音乐研究、音乐剧研究、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批评等新兴学科的目标
以形成体系完整、中西平衡、理论思辨与实证分析互补的学科布局
以此为前提,具体要求学生在本科生阶段,达到基础知识全面与局部细节清晰;在硕士研究生阶段,达到深度理念严谨与整体布局自如;在博士研究生阶段,达到原创意识充分与结构有效自足;进一步在博士后科研阶段,实现产学研合体
作为音乐学学科建设的未来生力军,在学院体制下成就以下专业能力:敏锐的声音感受能力,合式的意义诠释能力,确定的风格判断能力,纯熟的理论表述能力
通过基于音响层面的感性体验、基于技术层面的作品分析、基于事实层面的历史叙事、基于逻辑层面的理论陈述、基于语言层面的文法修辞,以及五者共有的可以不断创新的方法论探索,对作为更高要求基于意义层面的带有先验性的元问题进行追问
由此设定培养不同学历层级学生的目标:在基础教学中重视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充分重视学生对音乐(作品)的分析能力,坚持立足音乐本体基础之上的理论建树;积极引导学生不断强化艺术审美感官,不断深化理论历史视点,不断拓展学术理念智慧,不断提升创新思想境界;在全面促进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学科自身的知识基础、理论能力、思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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