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职能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兴安盟高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立足兴安盟,面向全区培养专科层次蒙、汉语授课的中小学教师和高等(中等)职业技术人才;承担师范类和高职类函授学历教育,成人脱产学历教育;负责全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各级各类职业资格培训、岗位培训;负责全盟初级中学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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