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官进修学院学院方针学院成立以来认真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以培养具有现代法律意识和司法理念,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的审判专业人才为目标,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强调并注重审判专业理论的培训和法律适用能力的提高,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及时调整法官教育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方案,不断深化培训教学改革,建立、完善自觉性与义务性相结合的法官终身教育培训体制,倡导并逐步推进现代化、多样性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加快复合型、专家型、能力型的职业法官队伍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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