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改革

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改革2014年,多个省市区陆续发布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部分省份平均涨幅高达50%

教育厅就明确要求高校在调整收费标准后,必须将增收的学费按规定比例,足额、及时提取,全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继续做好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帮扶工作

继媒体连续聚焦宁夏、江苏等省份高校学费上涨后,2014年8月21日,教育部正式做出回应,称当前高校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4年8月,调整高校收费标准的省份不到1/3,已有天津、江苏、宁夏等9省份调整,另有浙江、广东、山西等6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程序

各省不同专业的涨幅不同,多在20%至35%之间,但宁夏文史、理工、医学类涨幅均超50%,医学类更是增长了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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