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筹备过程1991年4月9日,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大学
加强一批重点学科点的建设,使其在科学技术水平上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同类学科的水平
”7月27日,为落实国家的规划,国家教委向国务院正式上报了《关于重点建设好一批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的报告》
报告中提出:“建议由国家教委设置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该项目简称为‘211’计划
”12月31日,根据国务院总理李鹏对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的指示,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衔,向铁映、家华、丙乾同志报送了《关于落实建设好一批重点大学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实施方案的报告》
两委一部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国家设置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简称为‘211’计划)
”1992年3月25日,国家教委副主任朱开轩主持会议,研究并初步确定了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的建设目标和遴选原则等
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211工程”规划意见
1993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发展高等教育必须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的地位
在此基础上,国家教委会同国务院有关综合部门有计划地选择其中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列入国务院已原则批准的“211工程”计划(面向21世纪,在全国重点办好100所大学),分期滚动实施
对于列入“211工程”计划的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中央(包括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两级教育部门,要采取适当的特殊政策,进一步扩大这些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2月3日,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会议决定成立“211工程”协调小组和领导小组,下设“211工程”办公室,负责工程的日常工作
2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指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
”3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的通知》,成立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
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开始编发《“211工程”动态》简报,以便及时通报“211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供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参阅
7月15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印发〈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这是国家教委为实施“211工程”所发布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
“若干意见”对“211工程”的定义、建设目标、实施办法、立项程序等做了明确阐述
7月19日,国家教委副主任、“211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张孝文主持召开11个部委(国防科工委、铁道部、电子工业总公司、航空部、航天部、邮电部、农业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煤炭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对外经贸部)教育司局长参加的座谈会,部署开展“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
7月30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主管部门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开展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预审工作的程序等
8月30日―9月3日,“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211工程”建设规划研讨会
会议讨论、修改了《“211工程”建设规划(讨论稿)》、拟报国务院的《关于实施“211工程”的请示报告》两个文件
10月5日,“211工程”办公室向有关高校选聘部分有一定学术威望和较丰富管理工作经验、办事公正、身体状况较好的专家,参与“211工程”主管部门预审工作
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某一高校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所审核的高等学校是否具备预备立项的基本条件、今后应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0月8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批准铁道部对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进行“211工程”部门预审,“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正式开始
11月13日―14日,为使《“211工程”建设规划》更加完善,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研讨会,对“建设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12月20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清华大学召开会议,开始筹划制定“211工程”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1994年3月31日,为做好“211工程”主管部门预审工作,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211工程”预审工作审核要点》、《“211工程”预审专家注意事项》,供有关主管部门在预审工作中参考
7月3日,在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对“211工程”的表述为:“实施‘211工程’
面向21世纪,分期分批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使其到2000年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
争取有若干所高等学校在21世纪初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学术水平”
“为实施‘211工程’,需要设立专项基金
这项经费中央和地方、部门要做统筹安排
1994年中央财政拨出3亿元专款,作为启动资金,以后逐年增加
省级政府和其他有关中央部门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安排
”7月9日―11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211工程”公共服务体系专家工作会,对“211工程”建设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方案等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7月30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11工程”预备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对预备立项的审批程序、主管部门申请预备立项的基本条件以及申请预备立项的报送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
11月28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211工程”部分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研讨会
会议在前一阶段汇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咨询意见的基础上,对农业、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等三大领域下属部分二级领域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做了进一步研讨
1995年6月6日,国务院对国家教委《关于审批<“211工程”建设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和《关于报送<1995年“211工程”中央专项经费安排和使用计划>的报告》做出批复
批复中明确:为尽快启动“211工程”,1995年度安排“211工程”中央专项经费3.5亿元
其中,国家计委负责安排2.5亿元,财政部负责安排1亿元
请国家教委据此尽快商国家计委、财政部核定1995年“211工程”中央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并抓紧组织实施
按程序先送国家计委审定,再报国务院批准
10月16日,根据“211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通知,部署开展1995年“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调研工作
自1995年10月至1996年2月,在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部署立项(北大、清华除外)的高等学校中进行了调研
10月17日,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方案,报送国务院审批
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的通知》
《“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是“211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了“211工程”总体建设目标及任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九五”期间的建设规划任务、具体建设方式、工程建设资金以及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等
12月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主持会议,研究“211工程”有关问题
会议议定:“211工程”建设的基础和重点是重点学科;作为“211工程”建设中的高等学校,除接受国家给予的一定投入外,要寻求部门、地方、学校及社会多渠道的经费支持;在实施“211工程”的同时,要注意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院校后勤体制改革
同日,根据国家“211工程”的总体安排,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召开专家审核会议,分别聘请专家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和仪器设备配置审核两部分进行
“211工程”立项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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