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责任名确实施“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是我省实施职教攻坚计划,加快建设职业教育改革综合实验区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举办方要予以高度重视,纳入规划,统筹管理,确保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举办方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实施“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以举办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资金,省财政进行引导和推动
省财政对入选院校安排一定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院校进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各举办方要将示范院校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要加大对示范院校的投入力度,满足示范院校的教学实训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将建设计划所需的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提高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标准,确保在检查验收前,其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达到我省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上年度的平均水平;同时,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支持示范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设置专业,适度扩大招生规模,鼓励进行招生改革与教学改革试点
要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
示范院校要广泛吸引企业和社会机构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建立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长效机制;有条件的示范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示范院校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试点,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示范院校与其他院校以及行业企业之间加强合作,统筹办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扩大国内外、省内外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三)创新办学机制,优化示范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导示范院校科学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将职业岗位所需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关键能力培养融入专业教学体系,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三者有机结合,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状况以及职业技术与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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