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评价

资政院评价1909年的各省咨议院议员选举是不是一场民主选举?在立宪派士绅的角度,显然是

而在朝廷的角度,显然不是——宪政编查馆是清廷实施政改的专门机构,《咨议局章程》就是该馆的成果

在给朝廷的奏折里,宪政编查馆如此解释咨议局的身份和作用:“谘议局之设,为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之枢纽,必使下足以裒集一省之舆论,而上仍无妨于国家统一之大权

此其要义一也

夫议院乃民权所在,然其所谓民权者,不过言之权而非行之权也

议政之权虽在议院,而行政之权仍在政府

即如外国监督政府之说,民权似极强矣,而议院攻击政府但有言辞,并无实力,但有政府自行求退议院,并不能驱之使行

普鲁士、日本宪法且明载进退宰相、任免文武官之权在于其君

此足见民权之是言非行矣

况谘议局仅为一省言论之汇归,尚非中央议院之比,则其言与行之界限,尤须确切订明,不容稍有逾越,此其要义二也

……”按朝廷的理解,所谓“民权”,不过是允许部分“民众”针对朝政发牢骚而已,至于朝政做什么,怎么做,仍然要“中央集权”,仍然必须是朝廷说了算

在朝廷眼里,“议院”,与帝制时代的“御史台”没什么区别;“议员”,与帝制时代的“御史”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咨议局可以代表“民意”,但必须代表朝廷能够控制的“民意”;所以,才会有“五千元资本”的选民资格红线,才会有选民比例不足人口总数的0.4%

朝廷希望维系帝制专权,不想改变政体,所以宪政编查馆的奏折里屡屡拿“普鲁士、日本宪法”作例证;各省咨议局精英们所希望的,却是实实在在的虚君立宪,譬如,山西咨议局议长梁善济在本省咨议局开幕词中,“对英国的议会政治大大称道了一番”(《北华捷报》)——朝廷的“预备立宪”和立宪派的“宪政改良”完全是两码事,所以改革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成功的希望,立宪派终究要与革命党汇流,革命,或许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但却是晚清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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