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书院西湖书院的制度西湖书院由南海知县所建的南海义学改建,属官立的县级书院,主要是教授科举制艺
西湖书院初设立时,书院制度也是极不完善的
据记载,书院向无经费定例,只是聘请南海县的士绅为院长主讲,每年由南海县的乡绅推选,送呈知县报批
每年由县署发院长薪金120两,南海学宫发薪100两,一年只得220两
每年春季,由知县进行甄别,选取的正、附课生也无定额,生徒的膏火奖赏也无定额,由县署发放;且又只发官课,师课则无
至同治四年(1865),知县吴复斋捐廉1100两两,又将石湾的10间官铺变卖得银500两,尽拨归西湖书院所用,六年〔1867)知县郑云帆拨官银1000两、广东巡抚蒋益沣拨2000两发商生息,、作为西溯书院的经费,西湖书院始制定生徒膏火奖赏制度
但是统而计之,西湖书院共有经费本银4600两,息银每月只得46两,一年收息只得552两,所得甚少,所以其膏火奖赏较其他书院也就少得多
书院每年开课时间只是从二月到七月,每月三课,逢初五、十五、二十五日考课制艺试帖;设有监生正课生十五名,童生正课生二十五名,生、童正课生每人每月得膏火银一两,共四十两;官课的奖赏由县署发给,无定额;而师课的奖赏则由书院经费发给,监生正课生取前五名:第一名五钱,第二、三名三钱,第四、五名二钱;童生正课生取前十名:第一名五钱,第二、三名三钱,第四、五名二钱,第六至十名各一钱五分
统计奖赏每月只得四两七钱五分,真可谓精打细算
不但如此,生徒人学还须缴费,不论住院与否,正课生每人都要交贽见银四文,附课生住院则亦要交纳四文,不住院则纳两文,书院内的一切杂务也是从生徒中派人打理,所封酬金也只是一钱、二钱
这也是经费过少的原因
众议皆言奖赏过少,复议增加
又加赏作文二十名、赋十名,但是经费无所出,故所奖亦甚少
县中人又倡议筹款以扩经费,但亦是不了了之,并无定论,所以西湖书院比较起同是县级书院的禺山书院,规模影响也就远为不及
虽然如此,西湖书院还是为南海生童提供了学习制艺基础的地方,所聘的院长亦多是名士,培育的人材为数也不少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