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机构设置南京博物院为副厅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设考古部(江苏省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部(江苏省文物保护研究所)、陈列展览部(南京博物院陈列艺术研究所)、社会服务部、典藏部、民族民俗部(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古建筑部(南京博物院古代建筑研究所)、古代艺术部(南京博物院古代艺术研究所)、文物征集部(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图书信息部、文化创意部、《东南文化》部、办公室、人事组织部、计划财务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安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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