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工作范围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工作范围主要从事基础教育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及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2003年3月20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琼编2号),决定由原海南省教育厅教研室(海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海南省小学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合并组建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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