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博物馆首枚《云南省人民政府印》1950年文物
高12厘米
此印背细线行书铭刻“云南省人民政府印”、“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日”、“第柒捌号”等字样
有中央人民政府颁发,方形,承袭了中国印玺的传统,但印文没有沿习惯使用篆书、隶书,采用的是宋体字
端庄的宋体印文简单易认、一目了然
8个字的印文排为两行,每行4个字,搭配颇为整齐、严肃
粗阔的边缘,使精细刻铸的文字显得有力刚强
这方印章的形制和印文字体,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枚印章是几一致的,只是印章边长大小有差别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一枚印章在失去其功效后,应被立即销毁,但是这枚印章完好保存,成为历史的见证,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和档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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