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组织结构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团体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组成
本会设理事会
理事由知名专家学者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会员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为5年
理事会两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的职权是:(1)选举或罢免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秘书长;(2)决定增补理事;(3)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4)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各研究会和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特聘的专家学者组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主要职权是:研究、交流、审议本会及其下属机构的年度工作,领导本会及其下属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副秘书长、顾问及其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常务理事会任期5年,其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情况,常务理事会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本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1)组织实施本会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实施常务理事会决议;(3)协调各下属机构开展工作;(4)研究吸收会员,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下属机构负责人人选;(5)负责筹备年度会议及有关活动;(6)秘书处的其他日常工作
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可设立若干研究会,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咨询服务,从事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及其他学术活动
研究会应定期组织业务活动,并吸收本会会员参加
研究会的活动应列入本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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