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一章总则

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名称:中文名称: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英文名称:Guangdong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第二条 性质: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是广东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工作者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充会发挥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和科技人员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 主管部门: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业务指导部门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持单位是广东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接受上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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