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支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参加,地方所属高校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加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
地方所属高校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标准予以支持
各高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
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经费不少于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应资助5万元左右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分为A、B、C三组(名单见附件)
2012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A组高校各200项,B组高校各150项,C组高校各70项
为保持学生项目的连续性,各高校可以将2012年的部分项目名额用于支持各校2011年已经立项的学生项目
2013年及以后各年的实际项目数额,将根据上一年的年度评价决定
鼓励各参与高校利用自主科研经费或其它自筹经费,增加立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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