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部门职责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部门职责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政策支持,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高校和企业之间、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共同采取措施,破解难题,教育界要加强与工业企业界的合作,高等学校要精心组织计划的实施

地方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本地区企业参与“卓越计划”,并对本地区参与计划的高校予以重点支持

国务院主要参与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务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监总局、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

主要参与行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等

教育部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安排,主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支持工程教育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有关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政策、实习安全与保险政策、联合培养企业的财税政策等,为实施“卓越计划”,推进工程教育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教育部教育部在五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该计划的实施:一是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企业由单纯的用人单位变为联合培养单位,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

二是以强化工程能力与创新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在企业设立一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生在企业学习一年,“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

三是改革完善工程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制度

高校对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要以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为主,优先聘任有在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教师晋升时要有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

四是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支持师生开展国际交流和海外企业实习

五是教育界与工业界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标准

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联合制订通用标准,与行业部门联合制订行业专业标准,高校按标准培养人才

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评价“卓越计划”的人才培养质量

中国工程院启动“卓越计划”,加紧培养一批创新性强、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工程科技人才,着力解决高等工程教育中的实践性和创新性问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未来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工程院周济院长委托左铁镛院士到会讲话)

中国工程院高度重视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开展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改革,并围绕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咨询研究

实施“卓越计划”,需要科技界、教育界和企业界携手合作

为支持计划的实施,工程院推荐了十多位院士,与教育部联合组建“卓越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卓越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将各方面专家的智慧凝聚到“卓越计划”的具体实施之中,确保科学推进“卓越计划”

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介绍了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高校土建类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经验

赵琦表示,住建部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卓越计划”给予支持:一是与教育部门、行业学协会、企业、高校共同构建土建类专业“卓越计划”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标准,为“卓越计划”培养提供依据

三是选择部分通过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的院校参加“卓越计划”的试点

四是鼓励建筑企业、勘察设计机构及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卓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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