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员编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43名(含两委人员编制4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6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2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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