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2006年岗位设置“侧重初中,兼顾小学”,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

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从2012年起,调整为“初中与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

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提出“要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

2014年开始,明确提出“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自2015年起,县城学校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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