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其他事项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其他事项(一)管理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三)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拟订全省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省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配合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四)与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五)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系统性安全隐患的,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论证结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建议,并对风险论证结论为不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六)撤销原省人口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心

(七)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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