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第二章 业务范围

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会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组织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理论攻关,参与山东省生态保护重大课题研究

第七条 收集研究资料,编撰理论成果,举办讲座、培训、会议等学术活动

第八条 组织学术成果评选,择优向有关部门及学术刊物推荐

第九条 与其他社会团体和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

第十条 推动生态文明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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