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1、将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企业上市职责划给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将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规定权限内工业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业行业管理;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划入的职责1、将原市地方铁路管理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发改委;2、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职责,划入市发改委
(四)增加的职责增加铁路建设发展规划协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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