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考核评价高峰计划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建设周期内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测
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建设高校对建设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按年度发布建设进展报告并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中期自评,各建设高校制定中期自评方案,对照建设方案,总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查摆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中期自评结果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建设高校,由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警并督促整改
建设期满后,由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考察高校建设任务达成度、综合实力提升度、服务发展贡献度、建设高校及其学科专业在第三方评价中的表现度等
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基于绩效、有进有出的建设机制,绩效考核优秀的高校在下一建设周期继续保持重点投入,绩效考核较差的高校不再纳入建设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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