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申报要求(一)申报高校应主动适应本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特色等,选择适合的改革项目进行上报
拟申报改革项目的相关专业原则上应具有连续10年以上教师办学历史,是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师培养经验丰富,培养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二)申报高校须按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相关类型改革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意见》要求)先行开展实践达1年以上
(三)申报高校原则上应有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的标志性成果
(四)申报高校须具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五)限举办本科教育类专业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3项
获批国家级项目的院校可报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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