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总则

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总则第一条:第二条:本研究会是全国从事认知语言学研究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会址设在南京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本研究会的目的: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CCLA) 旨在促进中国学者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对语言现象所进行的学术研究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视角认为,语言是认知的一部分,反映了文化、心理、交际和功能等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语言可在概念形成和认知加工过程的情况下进行研究,并且这一研究必须符合众所周知的神经机制和组织

第四条:本研究会的宗旨:团结和组织全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人员和对认知语言学感兴趣的高校老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坚持民主办会,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促进中国的认知语言学研究的发展,促进认知语言学理论的研究,推动认知语言学的跨学科研究,推广认知语言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促进认知语言学学科人才的成长

第五条:本研究会接受中国修辞学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独立运作

第六条:本研究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外语研究》部,邮编:210039第七条:本研究会的业务范围:(一) 开展和促进认知语言学理论和应用的研究;(二) 团结全国的认知语言学工作者,共同为认知语言学研究事业做出贡献;组织国内外同行之间交流,活跃科研气氛,提高学术水平;(三) 每两年主办一届全国认知语言学研讨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年会,与全国认知语言学研讨会合并召开

但必要时可以举办认知语言学专题研讨会;(四) 不定期地举办相关研讨会、研究班;开展优秀书刊与论文的评选活动;表彰优秀个人;(五) 认定本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资格;(六) 出版有关认知语言学的学术书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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