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药协会组织会员会员分类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入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协会:(一)拥护协会章程;(二)自愿加入协会;(三)从事中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机械)生产、营销的企业和相关的科研、设计、教育、信息等单位、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协会单位会员;(四)从事中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机械)生产、营销和相关的科研、设计、教育、信息等工作的人员,可申请成为协会个人会员
入会程序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单位会员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法人资质证书复印件;3.单位简介;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个人会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简历及个人工作成绩介绍,需要有会员单位或所在单位推荐;(四)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五)由协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会员的权利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优先获得协会发出的各种信息资料和刊物;(五)有提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六)退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二)执行协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及时准确上报生产、技术经济报表和提供协会规定的各种技术经济资料和信息;(七)维护会员单位之间的团结与协作
(八)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退会说明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一)连续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二)连续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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