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成立时间2001年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批复同意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内人函54号)
2002年1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自治区法学会改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代管(内机编发117号)
自治区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为自治区党委领导联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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