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完善职称评价标准,11月24日至25日,我校召开3场职称改革专题调研座谈会,就《湘潭大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师代表意见。副校长肖志伟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人事处负责人对文件制定的政策背景、现实依据、修订思路及主要修改内容等情况作了介绍。与会代表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就职称评审制度、评审参考标准构建和优化等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
肖志伟强调,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是落实国家、湖南省关于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组织召开本次专题座谈会,就是通过广泛征求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教师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集思广益,进一步优化改进我们的人才评价体系。人事部门要认真讨论研究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据此对职称申报评审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近年来,学校不断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正确评价导向,出台并优化完善《湘潭大学韶峰学者实施方案》《湘潭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考标准》《湘潭大学岗位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正常通道和绿色通道相结合、校外专家评议和校内专家评审相结合、业绩贡献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分类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做到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重、课题项目与学术成果并重、学术贡献与社会贡献并重,达到了凝聚人心、汇聚人才,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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