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齐人格定义陈大齐给“人格”所下的定义是:“人格一名,意即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具的资格
”他又说:“此名(人格)用途甚广,因而其意义的着重点,不免参差不一
法律上所说的人格,心理上所说的人格,各有其特殊的意义,与此处所说的人格,虽有关联,却不完全相同
此处所说的人格,是道德上的人格,指修养的有无或修养所到达的程度而言
没有修养或修养滞留于低阶段的,则谓其为人格低下,修养到达高阶段的,则谓其为人格高尚
故人格有高下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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