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孚生平文孚,字秋潭,博尔济吉特氏,满洲镶黄旗人
由监生考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
嘉庆四年,从那彦成赴陕西治军需
嘉慶八年,随扈秋狝,校射中四矢,赐花翎
嘉慶十一年,以在直勤,擢四五品京堂,授内阁侍读学士
历鸿胪寺卿、通政司副使
命履勘绥远城浑津、黑河碱地改徵,及大青山牧厂馀地招垦事
嘉慶十三年,予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
疏言:“青海蒙、番,重利轻命
自来命盗诸案,一经罚服,怨仇消释
若必按律惩办,不第犯事之家仇隙相寻,被害者心反觖望,相习成风,不可化诲
溯蒙、番内附以来,雍正十一年大学士鄂尔泰等议纂番例颁行,声明俟五年后始依内地律例办理
乾隆年间叠经展限,兹复奉命详议
臣以为番、民纠结滋扰,或情同叛逆,或关系边陲大局,自应从严惩办
若其自相残杀及盗窃之案,向以罚服完结,相安巳久
必绳以内地法律,转恐愚昧野番,群疑滋惧,非绥服边氓之道
”疏入,下军机大臣议行
嘉慶十六年,召回京,授镶白旗满洲副都统
偕内阁学士阮元勘议山西盐务,疏请停止吉兰泰盐官运,改并潞商引额,以潞引之有馀,补吉课之不足,吉盐许民捞贩,限制水运至皇甫川而止,下部议行
寻授内阁学士,迁刑部侍郎
嘉慶十八年,缘事降调,予二等侍卫,命赴山东治军需
复授内阁学士,历山海关副都统、马兰镇总兵、锦州副都统
嘉慶二十年,召授刑部侍郎
嘉慶二十四年
命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
偕侍郎帅承瀛赴山东鞫狱,并勘兰仪决口,督濬引河
嘉慶二十五年春,竣工,予议叙
调户部,又调工部,擢左都御史
宣宗即位,以枢臣撰拟遗诏不慎,先后罢直,文孚独留
道光二年,命往陕西按鞫渭南县民柳全璧殴毙人命狱,论知县徐润受人嘱讬、疏脱正凶、事后得赃,枷号两月,遣戍伊犁;升任西安知府邓廷桢偏执枉纵,讯无贪酷,革职免发遣;巡抚朱勋失察,议革职,降四五品京堂
道光四年,《仁宗实录成》,加太子太保
南河阻运,诏责减黄蓄清;至十一月洪湖水多,启坝而高堰、山盱石工溃决,命文孚偕尚书汪廷珍驰往按治,奏劾河督张文浩於御黄坝应闭不闭,五坝应开不开,湖水过多,致石工掣塌万馀丈,请遣戍伊犁;两江总督孙玉庭徇隐回护,交部严议
议於御黄坝外添建三坝,钳束黄流
坝内外及束清、运口各坝两岸筑纤道,多作土坝,挑濬长河,帮培堤身,以利漕行
速挑引河,引清入运;堵闭束清坝,杜黄入湖;又议覆侍郎朱士彦条陈五事,由河臣勘办
疏上,并依议行
命文孚等回京,责严烺、魏元煜办理,而引黄济运仍不得要领,河、漕交困
道光八年,回疆底定,首逆就擒,晋太子太傅,赐紫缰,绘像紫光阁,御制赞有“和而不同,公正以清”之褒
道光十一年,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
道光十四年,拜东阁大学士,管理吏部
道光十五年,转文渊阁大学士
以疾请解职,优诏慰谕,许罢直军机
道光十六年,致仕
道光二十一年,卒,赠太保,谥文敬
清史稿·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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